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老年人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普惠款)条款

2020-05-28 20:21:53 作者: -

(七)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八)受益人或者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领保险金,并需要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等资料。

如果被保险人本人作为保险金受益人已向保险人书面申领保险金,但在实际领取保险金前身故,保险金将作为其遗产,由保险人向其合法继承人给付。

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本社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争议处理和法律适用

第二十七条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保险合同载明的仲裁机构仲裁;保险合同未载明仲裁机构且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法律适用

与本合同有关的以及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

保险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二十九条合同解除

在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人解除本合同,投保人解除本合同时,应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和资料:

(一)保险合同变更申请书;

(二)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三)投保人身份证明。

投保人要求解除本合同,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材料之日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收到上述证明文件和资料之日起30日内退还本合同的未满期保险费。

第三十条合同的自动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一)保险合同期满;

(二)因本合同其他条款所约定的情况而终止效力。

被保险人在其保险期间内身故,或者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间届满,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释义

一、意外伤害: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自然死亡、疾病身故、猝死、自杀以及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伤害。

猝死:指由潜在疾病、身体机能障碍或其他非外来性原因所导致的、在出现急性症状后发生的突然死亡,猝死的认定以医院的诊断或者公安、司法机关的鉴定为准。

二、等待期:指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计算的一段时间,具体天数由本社和投保人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在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的,本社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三、医院: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但不包括主要作为体检、诊所、康复、护理、休养、静养、戒酒、戒毒等或类似的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

四、初次确诊:指自被保险人出生之日起第一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某种疾病,而不是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次经医院确诊患有某种疾病。其中恶性肿瘤确诊之日为手术病理取材或病理活检取材日期。

五、重大疾病: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如下:

(一)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Ⅰ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三)脑中风后遗症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释义四十八)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

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五)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