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户健康会员服务协议

2020-07-03 15:14:27 作者: -

您明确理解,本会员计划中的手机视频医生服务由万户良方为会员定制,通过取得诊疗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提供咨询服务,该资讯服务并非诊疗服务,万户良方并不提诊疗服务,且此项服务不能替代医学治疗。

 

III 定制体检管理服务:南京医药万户健康和万户良方将通过大病风险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个性化体检检查项目。会员的体检检查项目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将不可进行变更。会员有权通过南京医药万户健康和万户良方指定的第三方体检机构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享有一次体检服务,体检项目为南京医药万户健康和万户良方制定的个性化体检检查项目。会员应当通过本服务计划平台在南京医药万户健康和万户良方指定的体检机构范围内或自行向指定体检机构进行预约。会员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体检,超出期限则视为您自动放弃该项权益。

您同意, 南京医药万户健康和万户良方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的前提是:

  1. 您需按照本协议约定如实告知本人的生活饮食习惯、家族病史、既往疾病等相关健康信息,且
  2. 您同意前往南京医药万户健康和万户良方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个性化体检检查项目的体检,且
  3. 您同意南京医药万户健康和万户良方有权从体检机构获取您的体检报告,用作您的大病风险筛查,且南京医药万户健康和万户良方有权向本协议项下会员健康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提供您的体检报告;且
  4. 如您自行提供会员体检报告的,您同意南京医药万户健康和万户良方有权使用该体检报告进行您的健康管理服务,且万户良方有权向本协议项下会员健康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提供您的体检报告;且
  5. 您同意接受附件二《体检管理服务内容》的约束;且
  6. 本项服务旨在帮助您了解个人大病风险,并不能作为医疗诊断结果。

 

IV 会员健康保险服务万户良方将作为投保人,向万户良方严选的保险公司为会员购买团体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提供多层次的保障,主要内容为:保险期间,在会员配合万户良方健康管理服务以减少健康风险、降低发病率前提下, 会员因患保险合同约定疾病并在认可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所发生的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扣除一定的免赔额后,由保险公司按约定的比例向会员赔付,从而降低会员的实际治疗费用。健康保险服务保障内容可通过附件三《保障详情》进行了解。如果本会员健康保险服务生效前会员已患有恶性肿瘤、艾滋病、瘫痪、精神类疾病、先天性疾病及《健康问询》中约定疾病或从事高风险职业或未加入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保险的,会员不享有本健康保险服务,不论是否已向万户良方披露患病情况。本会员健康保险服务内容将以万户良方与相关保险公司签订的保险合同,以及会员签订的《委托授权及声明书》、《万户健康会员保障授权书》、《健康问询》、《保险条款》(附件八)为准。

您同意,万户良方提供本会员健康保险服务的前提是:

  1. 会员有效签订《委托授权及声明书》、《万户健康会员保障授权书》,详细阅读《保险条款》;且
  2. 会员通过签订《健康问询》如实向万户良方披露其健康情况,并按照保险公司和万户良方的要求提供其他必要的资料和签订必要的法律文件;且

会员健康保险服务在万户与保险公司签订了保险合同、会员有效签订并向万户良方提供了《委托授权及声明书》、《万户健康会员保障授权书》、《健康问询》以及保险公司要求签订的其他法律文件后生效。

会员享有的保险责任可能随保险公司核保结果而变化,应以保险单为准。
 

V 抗癌特药药品福利服务:

会员有权享有本恶性肿瘤特药药品福利,期限为自会员首次确诊癌症之日起,不超过五年。会员恶性肿瘤特药药品费用,须由重大疾病医疗保险责任先行赔付。

会员健康保险服务中,会员作为被保险人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下称“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生效后,如果会员在本合同生效期间内出现《保险条款》约定的保险事故,在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目录内恶性肿瘤指定药品费用保险金赔付条件并已获得赔付的前提下,会员通过公众号、400客服电话或线下服务网络提出购药申请并经万户良方指定的第三方服务商审核适应症、用法、用量(以药品的产品说明书为准)和耐药性后,会员在指定药店(附件十《恶性肿瘤特药指定药店》)购买药品目录内(附件九《恶性肿瘤指定药品清单》)癌症自费药,可获得药品福利折扣,即会员持处方在指定药店购买目录内药品只需要支付药品原价格的30%,但每次处方计量不超过1个月,药品价格剩余的70%为本福利服务提供的恶性肿瘤特药福利。每个会员每年获得的药品目录内的恶性肿瘤特药在指定药店购药福利折扣总额不超过10万元。如会员未提交购药申请或购药申请未经审核批准的,万户良方有权拒绝提供恶性肿瘤特药药品福利。

目录内药品覆盖超过20种高发癌症靶向药、免疫调节及化疗辅助用药。万户良方有权每年对目录药品进行更新,药品目录和指定药店将于每年1月1日于万户良方网站(www.wanhuhealth.com)或微信“万户健康”服务号中进行公示,本合同所列指定药品清单2020年12月31日前有效。

 

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