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团体重大疾病医疗保险(A款)条款

2021-04-14 17:10:05 作者: -

(九十)原发性骨髓纤维化

以骨髓纤维增生和髓外造血为特点,表现为进行性贫血、脾肿大、外周血幼稚细胞等。

被保险人须经由骨髓活检明确诊断为原发性骨髓纤维化,并满足下列所有条件且持续180天:

1.血红蛋白<100g/L;

2.白细胞计数>25×109/L

3.外周血原始细胞≥1%;

4.血小板计数<100×109/L

恶性肿瘤、中毒、放射线和感染所致的继发性骨髓纤维化不在保障范围内。

九十一)失去一肢及一眼

被保险人因同一次意外伤害事件或疾病导致一肢体丧失和一眼视力丧失。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一肢体丧失指任何一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2.一眼视力丧失指一只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性丧失,患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1)眼球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5度。

(九十二)严重脊髓灰质炎

指由于脊髓灰质炎病毒感染所致的瘫痪性疾病,临床表现为运动功能损害或呼吸无力。脊髓灰质炎必须明确诊断,且需提供脊髓灰质炎病毒检查的证据(如粪便或脑脊液检查,血液中抗体检查)。本合同仅对脊髓灰质炎造成的神经系统功能损害导致被保险人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情况予以理赔。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180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九十三)多处臂丛神经根性撕脱

指由于疾病或意外导致至少两根臂丛神经根性撕脱,所造成的手臂感觉功能与运动功能完全永久性丧失。该病必须由保险人认可的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并且有完整的电生理检查结果证实。

(九十四)艾森门格综合征

指因心脏病导致的严重肺动脉高压及右向左分流。须由本社认可医院的心脏专科医生经超声心动图和心导管检查明确诊断,并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1.平均肺动脉压高于或者等于36mmHg;

2.肺血管阻力高于3mm/L/min(Wood单位);

3.正常肺微血管楔压低于15mmHg。

(九十五)器官移植原因导致HIV感染

因进行器官移植感染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并且根据HIV感染分类及AIDS诊断标准被确诊为艾滋病(AIDS)期。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提供器官移植治疗的器官移植中心或者医院出具该项器官移植感染属医疗责任事故的报告,或者法院终审裁定为医疗责任;

2.提供器官移植治疗的器官移植中心或者医院必须拥有合法经营执照。

在任何治愈艾滋病(AIDS)或阻止HIV病毒作用的疗法被发现以后,或能防止AIDS发生的医疗方法被研究出来以后,本合同对该病将不再予以赔付。

任何因其他传播方式(包括:性传播或者静脉注射毒品)导致的HIV感染不在保障范围内。本社拥有获得使用被保险人的所有血液样本的权利和能够对这些样本进行独立检验的权利。

本疾病不受本合同责任免除中关于“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者患艾滋病”的限制。

(九十六)席汉氏综合征

指因产后大出血并发休克、全身循环衰竭、弥漫性血管内凝血导致脑垂体缺血坏死和垂体分泌激素不足,造成性腺、甲状腺、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产后大出血休克病史;

2.严重腺垂体功能破坏,破坏程度95%

3.影像学检查显示脑垂体严重萎缩或消失;

4.实验室检查显示:

(1)垂体前叶激素全面低下(包括生长激素、促甲状腺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卵泡刺激素和黄体生成素);和

(2)性激素、甲状腺素、肾上腺皮质激素全面低下。

5.需要终身激素替代治疗以维持身体功能,持续服用各种替代激素超过一年。

垂体功能部分低下及其他原因所致垂体功能低下不在本合同保障范围内。

(九十七)严重强直性脊柱炎

指一种慢性全身性炎性疾病,主要侵犯脊柱导致脊柱畸形。强直性脊柱炎须由本社认可医院的医生明确诊断并且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有X片证实的双侧或者单侧骶髂关节炎;

2.腰椎在前屈、侧屈和后伸的3个方向运动均受限严重;

3.胸廓扩展范围小于2.5cm;

4.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者三项以上。

(九十八)室壁瘤切除手术

被保险人被明确诊断为左室室壁瘤,并且实际被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室壁瘤切除手术治疗。

经导管心室内成型手术治疗不在本合同保障范围内。

(九十九)严重慢性缩窄性心包炎

由于慢性心包炎症导致心包脏层和壁层广泛瘢痕粘连、增厚和钙化,心包腔闭塞,形成一个纤维瘢痕外壳,使心脏和大血管根部受压,阻碍心脏的舒张。被保险人被明确诊断为慢性缩窄性心包炎且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心功能衰竭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Ⅳ级,并持续180天以上;

2.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心包剥脱或心包切除手术。

经胸腔镜、胸壁打孔进行的手术、心包粘连松解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一百)严重心脏衰竭CRT心脏再同步治疗

指因缺血性心脏病或扩张性心肌病导致慢性严重心脏衰竭,被保险人实际接受了CRT治疗,以矫正心室收缩不协调和改善心脏功能。接受治疗之前须满足下列所有条件: